10月15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54號通告,通報了32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適食品涉及質量指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9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9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渝北區楊自碧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晉縣麥香食品廠生產的咸蛋黃板栗味(糕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秀山縣姚元花白酒加工坊生產的白酒(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雙龍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蘇州市蘇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橙嗑打手香瓜子(多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沙坪壩區仁每超市銷售的白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開州區浦里百路商貿城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嘉禾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泡椒臭干子(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豐都縣百味鮮鹵菜坊(杜紅)銷售的、標稱豐都縣大洋高粱酒廠生產的白酒,總酯(以乙酸乙酯計)、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豐都縣三合街道南天湖中路23號正行樓13號湛豐涪銷售的、標稱豐都縣海山酒廠生產的茶元白酒,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璧山區陳征食品店銷售的干制木耳(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大足區祥東菜籽油加工坊銷售的菜籽油,酸值(KOH)、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葵花籽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值為0.80g/100g,熟制其他類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值為0.50g/100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值為0.25g/100g。糕點中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產品酸敗;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熟制瓜子中過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使用劣質原料進行生產,或是企業的生產工藝不達標,使得終產品油脂氧化,也可能是產品儲運條件不當。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還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偏差。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10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10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永川區袁小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山藥片(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彭水縣啟華早餐店加工自制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彭水縣五谷養生現磨坊加工自制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友銘食品經營店銷售的米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德感街道胖哥面條加工坊銷售的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南津街街道梨園路農貿市場干貨9號唐禮洪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潤帝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涪陵區三麗元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涪陵區華聯生鮮超市銷售的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墊江縣佳事達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廚韻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醋(配制食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殘留通常是指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鈉、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等無機亞硫酸鹽殘留的統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0.2 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0.2 g/kg。
糖精鈉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糖精鈉對人體無營養價值,食用較多的糖精鈉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發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發酵面制品中檢出糖精鈉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改善產品口感、降低成本而超范圍使用。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變質超*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常見的食品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米面及其制品不得使用脫氫乙酸。造成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念椒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慶念椒食品廠生產的秘制牛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澍鵬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貴州晶聚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素香辣腸(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永川區銳進億餐廳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外)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的食品餐飲具可能導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消毒餐(飲)具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消毒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在存放過程受到環境的污染,或是滅菌不*。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雙碑中心灣農貿市場王祖貴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津區德感野春食品店銷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巧之味火鍋館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區壹街區購物中心分公司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毒死蜱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劑,具有良好的觸殺、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毒死蜱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19)中規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值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水胺硫磷是一種廣譜、高效、高毒性、低殘留的硫代磷酰胺類殺蟲劑,兼具胃毒和殺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樹、水稻和棉花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 2763—2019)中規定,水胺硫磷在豆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值為0.05mg/kg。豇豆中水胺硫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值以下。
4-氯苯氧乙酸鈉又稱防落素,是一種多功能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豆芽中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從而違規使用相關農藥。4-氯苯氧乙酸鈉對人體有一定的累積毒性,長期大量食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值為100μg/kg。恩諾沙星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沙坪壩區仁每超市銷售的紅小米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開州區柴火餐飲文化有限公司銷售的青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開州區柴火餐飲文化有限公司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時代天街店銷售的有機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中的最大*值為0.05mg/kg。
此外,還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別為永川區璞院火鍋店使用的盤子(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沙坪壩區杜蓉蓉火鍋店銷售的毛肚,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檢驗發現,其中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